2016年11月27日 星期日

不變


回覆讀者的留言時,突然領悟到那些世間異性夫妻要的是「不變」的保障,可能並不真的在乎同性戀可否結婚。
之後我突然覺得美國人選出川普,真的很強(絕非嘲諷);也覺得蔡英文當總統並不是台灣人心思變,相反的,是思不變,因為唯有蔡是打出「維持現狀」的口號。


暫且不談同性婚姻了,過去,只要有人提出「通姦除罪」,提出「拿掉身分證上的配偶欄」,都一樣會引起廣大民眾的反彈,我相信如果今天提出的法案是修改這兩者之一,應該也會引起大批「護家者」走上街頭,不見得是同性婚議題才有這等勢力。他們也許怕的不是同性戀可合法成家,他們怕的是牽一髮而動全身,怕動搖後隨之而來的排山倒海的改變,那他們要的保障,可能有一天就會不見了。

台灣甚至有最高檢察官公然說過「婚姻不一定要有愛」,當然就不乏更多民眾愛用「維護家庭完整」等等理由做藉口,讓離婚成為一件非常艱難的事(除非夫妻雙方都同意),讓法律堅實地保障著婚姻,也不去管那是個什麼樣品質的婚姻。台灣人深愛著不變。

(突然覺得台灣的快速步調完全是個假象!至關重要的家、國議題,其實多數人是抵死也要維持不變、不動的。)

正面地想,我覺得台灣人也真是厲害,在萬變的世界中要維持不變,實非易事!但正常地想則會知道,台灣人是多麼害怕、且沒安全感(所以錢也非常重要,愛沒那麼大)。日本人真是非常看透台灣人:愛錢、怕死、愛面子,三個簡單的詞道出一切。

我說過美國若由希拉蕊當總統,將不會有太大改變,所以選出川普,證實了美國人的勇敢求變。不管我是不是喜歡他,但這結果讓我佩服美國人。

不變是好事嗎?如果是情感不變或許還不錯,但,如果是內在變了而外表強不變,諸如對美魔女的追求、對假面婚的眷戀,甚至,維持著父母的活死屍領18%,台灣靈魂喪屍化的速度,就會讓人非常驚恐。



28 則留言:

  1. 其實"維持現狀"這四字,是我最不喜歡的政見之一,但又不想投另一位.........
    不過不否認,大多數的人都是不想變的,變代表未知,未知讓人不安,所以保持現狀最好,就算這現狀很差,也好過未知不確定的未來的好
    總覺得跟被家暴的家庭很像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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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我才會覺得台灣人不論對國或對家的想法,有著雷同性,確實很像不聲張的家暴家庭,就算不是肢體家暴也是心靈冷暴力,雖然改變是未知的,也沒保證一定是變更好,但人的一生都這樣不變求苟安,漠視著自己承受的暗壓,甚至還當它是幸福,實在很可怕,也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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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忘了在哪看到的,有一篇在討論家暴婦女的文章,有討論到為什麼明明都救她出來了,她還跑回去,結果理由是,再怎麼糟也是可預知的,她可以知道如果她做了什麼事會被怎樣,如果對方做出OO行為,如何回避,再糟也就那樣了,所以就寧可這樣過下去,直到有一方先離開(可怕的是還會自己安慰)
      (不過我日前才看到一則新聞,一婦女因疑似受不了家暴,將丈夫給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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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歐美的離婚比較容易(單方要離就可離,而且不需要理由),不過,家暴案件仍不少,甚至最終受暴至死,或忍無可忍把對方殺死的例子也有,所以我有時會想,是不是受暴者自己也在無形中發出錯誤訊息,由於沒有在第一次受暴後就離開對方,讓對方誤以為受害者是可以接受暴力的?
      台灣的法律還能讓受暴者有藉口(因為離婚不易),不過歐美的法律就真的只能證明世間確有著受虐人格。也證明,就算法律要保障你也沒用,如果一個人不肯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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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記得受虐人格好像也有被培養出來的,長期的洗腦教育養成
      (其實我是覺得臺灣的被虐傾向很嚴重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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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不知道兩位對於小孩子打人有什麼看法,這跟家暴或受虐人格不知道有沒有關係。從小我們在學校被教育「別人打你,你不能打回去,而是必須告訴老師,如果還手,那你也同樣犯錯。」,我兒小二,從一年級到現在,班上有位習慣霸道的同學,常會隨自己心情對我兒子拳打腳踢,也不是很重手會受傷那種。因為實在太層出不窮了,我對兒子說,下次他再打你,你就還手,因為你告訴老師了,老師頂多訓一訓對方,下次他還是打你。 以前兒子總說「老師說你還手那你也有錯」,他是很乖乖牌性格溫順的孩子,所以總是覺得應該聽老師的。昨天兒子告訴我,他終於忍無可忍還手了,對了嚇一跳,對他說: 你怎麼可以打我(還是你為什麼打我之類的)。 於是我更確信,面對這種人,忍讓絕對是大錯特錯的,而且只會培養對方的變本加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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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我很想知道,西方社會是怎麼教小孩面對這樣的情況,也是不能還手還手就錯嗎? 我記得以前玫怡寫過,小福在法國面對過類似情況,法國人爸爸阿福對小孩說的是還手,台灣人媽媽玫怡教的則是「我們一般的見識那一套」(這個用詞沒有貶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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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To顧浟滉:越來越覺得該先秉棄儒家思想教育,因為那是(高雅地)奴化的第一步,這個不先除很難建立什麼健康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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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o anneanita:
      我的想法是:大人之間暴力:報警。小孩對小孩:打回去。
      理由是大人之間可以講道理,而如果對方完全不合理也不聽,那交由一個權力機構來處理,以免兩敗俱傷。
      小孩之間因為年紀小比較不懂道理,可能講了也沒用,所以如果我有孩子被霸凌,我會教他反抗打回去,另外也是小孩子氣力有限,應該不至於造成對方太大傷害。不過我不會以小欺大,不會由我或孩子的爸以成年人之姿出面去打別人的小孩。我會讓我的孩子去和對方打,如果打不過就去學空手或跆拳道等武術,以後也仍很實用。教化的部分有時間也會陸續教,不過孩子的燃眉之急要先解決,霸凌要先立刻被停止,這種事等不到他們慢慢被教化成功。

      我因為沒自己的孩子,所以特地問了大王,大王回想了很久,想不起學校或家長有教過他們要怎樣處理。而他自己小時候的做法是,如果躲避接觸對方,對方會因此不再來擾,他就會這樣井水不犯河水地過日子,但如果躲避也沒用時,他就會打回去。
      我自己的童年記憶是:這種事就算和父母或師長講,也不會獲得解決,甚至只會搞得更糟!小孩子有小孩子的同輩社交圈,讓同學知道你向大人打小報告,第一,他只會確定你懦弱可欺,才會找大人當靠山。第二他會更痛恨你這種不上道的行為,就算不揍你,也會在精神上不讓你好過。我沒和同學打過架,因為存在於女生之間的比較是冷暴力(故意孤立你),這大概造就了我如今的孤僻,並且也不在乎吧,群體(小集團)就是會幹出各種一個人不敢做的壞勾當,我並不是適應了孤獨,我是打從心底瞧不起組團壯膽的行為,知道他們本質也沒多勇敢,所以我喜歡當更勇的獨行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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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TO anneanita:
      我不知道別人家的父母對於小孩如果被欺負時的教育是如何,
      但,我家是如果被其他小朋友打,基本上是打回去,不能隨便被別人白白欺負這是我家老媽從小就教我的(基本上她小時候也不是容易被欺負型的人),當然這不是說我就可以隨便亂打人,而是指有那種不分青紅皂白就亂來的小孩;
      其實在我在小孩的時候也多少遇過那種愛欺負人的小孩,我就是那個被欺負的人(因為那時剛轉學,有點被小欺負,但沒有被打那麼嚴重),基本上我的運氣比較好(或許也可以說我上學的學校教育風氣跟您小孩的不同),我遇到很好的同班同學(教師的教育方式有影響力),他們看到有人做出排擠行為時不會旁觀,我也沒有默默耐受,會說出來,後來升上高年級時也有遇過類似事件,遇到時因為年紀比較大了,會直接跟對方說我不喜歡你的行為,但如果對方還是一直如此時,基本上我也還是選擇說出來,或許我力氣是比不過男生,但,也不能因為這樣就退縮,我覺得將自己遇到的困難說出來並不可恥,因為只要有說出來,或多或少會就比較好,而且也真的就會有人會來幫自己,我以前上學的學校,基本上學生的問題是由學生自己解決,但真的自己沒有辦法時,身邊的大人都是可以幫助自己的對象,因為有些事情由大人出手時往往會變複雜化,孩子有孩子自己的人際關係,但,或許在孩子看不到的地方,老師們做了很多努力也說不定,這樣說來,遇到好的教育者真的很重要,我小時候遇到的老師們從沒有那種只聽一方之詞的老師,更沒有會那種容忍押霸行為的老師,雖然嚴厲但也溫柔,我遇到了這樣的老師,所以才會說我幸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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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外我說被虐培養一事是指,有些人會將不合常理之事包裝成那是常理之事,灌輸給他想培養的人身上,被培養的人被長期灌輸後就會認為那些不合常理的事是常理,並沒有不對,有些還會認同或享受這些事
      而小孩愛打人,有可能顯出這孩子的表達方式出了問題,家庭教育上可能有些情況,可能需要深入去瞭解一下了,不過老師並沒有介入(這又關係到其他問題了,先跳過),其實如果可以的話遠離會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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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抱歉,因為需要離開原來的電腦,所以就先按了送出留言了
      有些用詞太溫和了些,說是用包裝,還不如說是用了一些高壓的手段或強迫的手段比較適當,被控制習慣的人,沒被控制時反而會不知所措,進而喜歡被控制,比較像是這樣子

      另外,會說離開會比較好,是因為您遇到的那位老師感覺上不會處理這樣的事情,當然還是有其他的處理方式,但這方式速度比較快,不過我是滿贊同打回去的,有些小孩根本不知道他自己出手有多重,有痛過才會知道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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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前年選舉時,沃草團隊訪問李登輝,李也是反對儒家思想,他說儒家就是封建,封建就是威權獨裁。我自己愛看韓國史劇,古代朝鮮是非常講究儒家思想(即便是到現在),每每一邊看一邊捶胸頓足,因為士大我很想知道,西方社會是怎麼教小孩面對這樣的情況,也是不能還手還手就錯嗎? 我記得以前玫怡寫過,小福在法國面對過類似情況,法國人爸爸阿福對小孩說的是還手,台灣人媽媽玫怡教的則是「我們一般的見識那一套」(這個用詞沒有貶抑的意思)夫真的好可惡,兇猛地捍衛他們自己的「階級」,不讓人人平等,因為階級給了他們財產和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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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聖誕節去荷蘭時,再問問我的兩個繼子好了,他們應該就還記得學校是怎麼教的,雖然很顯然,他倆也沒照著教條走──有次非常偶然的狀況下,托比說漏了嘴說愛傳被霸凌,之後兩人把這事件轉為笑話,我們也就沒再追究下去,不過我知道他們完全沒告訴他們的媽媽瑪憂(事後也證實瑪憂不知情),我很肯定他們一點也不想告訴大王,真的只是一時說溜嘴。
      我親眼看過的,都是家長叫小孩不要霸凌別人,這事大王對他的孩子提過,我小姑也對她自己的孩子提過,這好像是挪威人的習性:先要自己的孩子別去霸凌別人。至於被霸凌會怎樣應對,我就不知道了。
      我當時沒有很焦急追問愛傳被霸凌的事,是因為愛傳當時有在學跆拳道,而且聽說學得很不錯,我知道必要時他有自保能力的,而托比的個性則不太可能被霸凌,加上他是運動能人,每天都有在受訓(棒球),沒多少人的體能好過他。
      打回去是我會叫我的孩子做的,不過我一定也會和他說明原因,讓他知道這不可以成為他日後解決問題的手法,這只是一時且快速阻止那些還不懂事的小孩的為惡。我的孩子會長大懂事,鴨霸的孩子們也會長大懂事,絕對不能讓他們帶著拳頭能解決事情的觀念變成笨大人,我想這也是玫怡要讓小福了解的,我能理解她為母的心情,是我我也不會要我的孩子主攻拳頭,我寧願要他動腦(靠智慧消解危機),我寧願他學會真勇敢(即便孤獨也別硬要融入不正常的社群團體,為了一點也不值得的劣質友誼,輕易讓人指揮控制),我確實不會想要我的孩子成為和霸凌者一樣的人!
      台灣社會其實也是這樣,大人們並沒有做得比較好,某些既得利益族群一直在用各種方法讓他們的特權看起來理所當然,試圖合理分化出人的級別,從政客到軍公教,從宗教信徒到護家盟,你不一定要成為他們的一份子才算支持到他們,你只要信了他們的理念,甚至只要不反對他們的說法,你就是個支持者,你就是站在惡霸那邊的人。霸凌從來沒絕跡過,多數人甚至參與得不知不覺,只認為自己支持的是個傳統且正當良善的價值。(我想這就是顧浟滉所說的洗腦。而且這是一開始就被設定好的,被洗腦者從不知道傳統的良善觀念怎可能綿裡藏針。醒來的人反而像妖言的壞人。)
      我會說打回去,但我真誠不想變成和他們一樣的人,請理解,拳頭是一時之計,絕不要變成一生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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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雖然我家老媽教小孩要打回去,但我也沒有真的去打過人,比較像是一種氣勢上不要輸人,不過以我自己的性格,本來就不是那種很會交際的人,所以也比較不會加入什麼小圈圈
      小學時期的人際關係進階到國中時期的人際關係走向真的會完全不同,小學時人際關係真的會比較單純,而且比較好解決,國中時期就是會自然會有那種小圈圈團體出現,而且就是會有比較有領導型的人出來,那時也發現了快有霸凌行為時,旁觀者的反應還滿重要的,當被對方"邀"請加入排擠時,自己的立場及態度要很清楚,我個人是不加入對方且還主動跟被霸凌的人很普通的交談,讓那位邀請者知道,你這樣的做法對我是行不通的,不過,這樣也可能會發生那位邀請者讓其他人也跟著排擠自己,身邊如果有挺自己的朋友時,會比較容易渡過,不然就是自己不要害怕孤獨一個人
      並不是要同情加害者,只是我也是會去想,為什麼有人會去欺凌別人,所以有一陣子看了很多那樣的著作,之前看的作品中有一部就講述本來是加害者後來變成了被害者的故事,作品裡面有很多的欺凌行為中藏很多細節在其中,本來很單純的玩笑,變成了惡意,孩子們覺得那很好玩,而發現此現象的老師表現的態度讓孩子覺得可以再這樣下去,後來因為過火了,被家長發現後,老師撇的很乾淨,但需要一個主事者,所以一開始帶頭的孩子就變代表了(但,欺凌的現象不是只有解決帶頭者而已),後來大家開始責怪那位帶頭者,也開始更嚴重的欺凌行為,就是欺凌帶頭者,在第一位被害者轉學後班級的情況並沒有因為這樣就回復,反而變成了多數正義,打著那樣的名義去欺凌排擠
      在看這部作品時也可以看到為什麼被欺凌者會被欺負的愈來愈嚴重,孩子間彼此的關係會助長一些對別人不好的行為(其實他們可能覺得那是好的),由加害到變成被害的人並沒有比較好過,就是因為知道自己做錯事,所以被別人欺負時變成默默忍受,雖然沒有再欺負別人,但他自己卻出現很多崩壞
      作品的結局是好的,但那是做了很多心理上的復健,同儕關係的回復,才慢慢回復的
      現實生活中,總沒有作品裡好的結局,有人就此走上了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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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其實加害者非常有可能原始是暴力受害者,他很可能就是在家被暴力相向(不一定要是肢體上的,家庭生活中被過度冷漠就可以了),還有,我至今都無法喜歡我國小的老師,雖然他對我還不錯也常有誇獎,但我覺得班上的冷霸凌起始於他,他太常在課堂上嘲弄那些不優秀或外觀較不乾淨的同學,他讓其他學生認為跟著老師一起排斥歧視這些人,是天經地義的。
      雖然這老師的心裡可能不這麼想,他可能認為他是在激勵那些較差的同學奮發向上。不過我小小年紀就發現他的現實面,我發現他一旦知道他眼中的問題學生家裡很有錢,一切都會改觀,甚至會動用他教師的權力幫忙護航該生。
      比起同學間的霸凌,這位老師更讓我覺得可怕。他在我那時的年紀而言,就是個決定著兒童命運的公權力掌握者。我希望我的同學們都記憶力很差,都沒人記得這一段,現在都有個讓老師跌破眼鏡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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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遇到好老師真的只能說要靠幸運了,雖然這樣真是一件可悲的事,記得不知是誰說了這樣的話,做醫生、老師、還有一個忘了,都算是良心事業,愛心不夠最好不要做,免得誤人一生

      故事中的老師是真的讓人發寒,因為其實他覺得那轉學生很棘手(因為是身障者),他不希望那位學生進入他的班級(覺得會發生很麻煩的事),所以才會不太管其他學生做了什麼事情,還用一種模稜兩可說法使人誤會,之後在那些學生們長大後有一機會回到這間母校,那位老師還是沒有什麼變,他的言語有如毒蛇般可怕(並不是他說了什麼罵人的粗話,而是指這人的價值觀),真要說起來算是一個很利己的人
      社會上是真的有這樣的人,而且也很會隱藏對自己不利的那一面(那位老師表面上很會教學生學業上的事,班級的學習成績算是很不錯,而學校也只在乎成績、排名而已)
      在那小小的班級中,其實也可以看到一個小社會的縮影,歧視這件事可以在很小的時候就開始了,那些觀念、想法是怎麼來的,一開始可能都沒有人覺得那有怎麼樣,但偏了後沒有去導正的後果是漸漸崩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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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害者跟受害者滿常是一組的,有些受害者會變成加害者(但也非絕對)
      之前在看那些著作時,也發現無聊這件事也會是欺凌事件發生原因之一,跟家庭生活過度冷漠應該有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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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我覺得生小孩也是,如果沒有愛心,沒有時間給孩子就別生了!就盡情去賺錢去享受自己的人生,別管什麼繁衍後代了,反正人類數量已經爆炸了。別生了又沒時間給孩子,讓孩子成為冷漠無情的人,成為既是受害者也是加害者。
      (所以同性戀不能生有什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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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如果單純由繁衍後代來看
      我覺得大自然的機制真的很奧妙
      其實又不是只有人會有同性戀,其他動物也有,另外也有會選擇不想有伴侶的(不管是找不到,還是寧缺勿濫,還是對這方面沒興趣的),而且還有不想有孩子或想生無法生的人
      但它也不會讓這樣的人過多,感覺很像一個控制機制
      真的無需擔心因為同性戀而人類會滅亡,人類如果會滅亡肯定不會是這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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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我昨晚剛好看到一篇文章:http://ageofqueer.com/archives/13469,主題是同性戀是大自然控制人口的機制,我覺得有點道理,我甚至覺得現在這麼多人不孕可能也是同樣原因,只是人瘋狂到大自然也阻止不了了!有一天大自然可能只能用巨大的災難來減少人口,雖然不希望它發生,不過人類真的還能怎麼阻擋自己?就像我們無法說服另一批人去接受同性戀是自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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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現在的技術都能做到這樣了↓
      以後怎麼教小孩?全球首位擁有「3個爸媽」的嬰兒誕生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55654

      也沒有要說服誰去接受誰,但就是會有那種我不喜歡你們也不能喜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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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我之前寫的那篇「一小時思緒」有說到,即便不參與世界,但當世界要結束時,誰也不能倖免。有時候我們真的無法鄉愿地認定某些人可以因選擇不同而得以有自己的命運。
      我曾想過,若是人類發現了一個可以抵達的殖民星球,也應該首先讓那些沒參與破壞地球的人移民過去,而不是原本這些破壞地球的你我(我們只會在另一個地方造就同一個毀滅結局),不過我再思考後又不敢肯定,因為野心是活著的關鍵,也就是所謂的適者生存的適者,如果會吵得有糖吃是自然,我不敢肯定大自然想要淘汰的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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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以我該慶幸,我的婚姻很簡單的就結束了,兩願離婚也是一種幸福吧,兩個沒辦法相處的人,互道祝福珍重再見。

    很同意「愛錢怕死愛面子」多少人是為了顏面過不去,財產分不清,維持那個假面婚姻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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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最不能理解的是婚姻怎會變成沒愛也沒關係?可見不離的因素是缺錢和缺勇氣,絕對不是什麼完整的家──完整的家怎會不需要愛和勇氣。不離的第二因素是不認輸(愛面子):就算沒有愛,正式配偶的名分還是不能被摘除,位置絕不讓出去。
      但,這樣哪有贏?誰真的贏到什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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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認同這篇妙的見解..尬意 ^^
    對婚齡長久的老夫老妻來說,不外乎..是離勇氣更遠了,面子更重,大部份都還是會說是為了小孩..二個人也得過且過 應付生活,這點也算是世間夫妻戲碼吧。如果是這類婚姻 ..似乎也無關愛不愛了,而大多數..似乎都不在意愛的問題,著重在現實生活面(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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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外的法律是,讓離婚變得容易,但確保弱勢方分到可觀比例的財產,得以生活。我記得台灣某些人在提通姦除罪時,也再再提過類似的配套方案,讓沒生產力的一方不會因離婚而頓失生活依靠(錢)。但這仍沒獲得無愛夫妻的青睞,所以我覺得愛錢怕死愛面子,無法三缺一,愛面子絕對仍是台灣人不可或缺的,因為離婚分錢也不接受,可見錢不是唯一因素,名分也絕不能或缺。
      說到底就是沒勇氣,不想改變也不接受改變,管它內部怎樣發炎潰爛,外觀保持著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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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對我來說愛比面子重要,沒有愛,看不出婚姻存在的意義,但似乎身邊在離婚邊緣掙扎的幾位朋友不這麼想…
    明明雙方都陸陸續續有外遇,還是為了錢跟面子死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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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一直覺得這樣撐著的人是在受苦,雖然他們自己可能不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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