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28日 星期二

弔詭


同樣的一個人,在不同的兩個國家做同樣一件事(行使言論自由權),在T國他完全沒事,在C國他被捕入獄。這真的只能解釋成「他在C國是白目活該」嗎?


命運大不同是毋須拿他人做比較的,同一個人不改其個性外觀、不改其出生時日,只要出生在不同的地點,一生命運自會有極端的不同了。(入獄與否的差別。)

另一方面,牛牽到北京竟然還是牛。為什麼大牛竟沒有因為地點不同而命運不同?我想最邏輯的推測是,大牛生且長在C國,從C國的任何一地牽到北京,自然也還是一樣在天子腳下,沒差。

大牛甚至遠離C國都不會有差,因為他出生後身上就帶著C國,無論去到何處,何處都自成C國。大牛落腳A國不融入接受A國國情,還誇張到在A國自建C城生活,支持並宣揚其祖國價值,這樣卻不叫做白目。可李明哲在C國卻是。

要給C國多少尊重?他們不認同、不支持普世價值,卻總要大家給他們普世價值中的尊重。台灣竟有一堆人在說李明哲不值同情?果真台灣人也是打自T國出生後,身上就帶著C國價值嗎?

「無論去哪都沒差」,這是個難以掙脫改變的超貧運,生來此命是大不幸,連搬到國外都沒救。不過,不出生於此命者,卻自己拼命要去套上那噩運,喜迎沒有希望沒有亮點的未來,我真是不知該怎麼形容這類人(.....「活該去死」?)。

如果這真是「他國事務」,請問你心中的價值和這個「他國」有差別嗎?你知不知道你的不置可否,早就是在支持、通氣於這個「他國」?
李明哲若不值同情,台灣於世上,也就不值同情。




3 則留言:

  1. 其實更多是不太關心這件事
    更常聽到的是,他根本不應該去惹C國,不去惹C國,就不會遇到這樣的事情了,被審判了也沒有辦法,如果換成自己也就只能接受,不然能怎麼辦
    比較像是無可奈何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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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台灣人不關心就是我說的「不置可否」。
      「他不該去C國」常常就是鄰接著「不值得同情」。
      我知道現實處境我們是拿惡霸中國沒輒,我們改變不了中國的判決,但氣都不吭一生,厭惡也都不表達一下,我們是在向中國傳遞什麼訊息?歡迎來統?你若強壓我我也就無奈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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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補充一下,我絕不是在說李明哲一定要上訴到底,我不是在談李明哲本人應該怎樣,他是中國用來殺雞儆猴給台灣人看的,他此時自然當求保命,討論他有無違法,是完全沒搞清處中國的重點和意圖。中國此舉就在宣示台灣人也屬於中國管轄。

      而我們這些站在「安全的外圍」看熱鬧的,連個厭惡霸權的反應都不敢表露,這樣已經很糟了,那些講「明知中國不可去還去,不值得同情」的人,根本直接站在惡霸同一邊吧?他們的意思和「別抗惡」難道有差很遠嗎?和不反對被統、被管有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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