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2月7日 星期六

2.0


客觀地說,就是一名流浪漢的待遇也好過一隻流浪狗。再怎麼不堪的人,還是比動物更清楚人界的規則──哪裡比較能找得到或討得到食物,就算主動想去收容所,流浪漢因為還懂人話,所以就算沒網路也問得到最近的收容所在何處,而且人去收容所也不怕會被撲殺。最不堪的人的下場,仍遠遠比野生動物幸運,這都多虧了地球是人類在掌控的。



但人,好像也是唯一會變成鬼的生物。你有聽過動物的冤魂死後回來報仇的嗎?有聽過動物去閻羅王那裡喊冤的嗎?控訴人類吃牠的肉喝牠的血還不夠,還要拔牠的皮毛穿戴在身上,而且不放過牠的下一代.....我於是推測,這世界就算有閻王,也只單為人服務。由此可見,閻王極有可能也是人自己創造出來的。

我並不是在說這世界絕無鬼神,我是想清楚指出,人之幸運。
幸運到即使死後,都還能當鬼回來伸冤或報仇。這不像是其他動物也都擁有的權利。
而地球上鬧鬼鬧得最多的,好像是亞洲,隨便一個人含冤而死都可以化成鬼。如果這不是事實,那麼也是亞洲人特別心虛惶恐,以至於這種傳聞特別多。

我也不是在說人生有任何不公或冤屈都要吞忍,我是想指出,這樣的事你應該在活著的時候就要反抗,就要努力。不要有幸出生為人,卻要瞎眼茫然浪蕩一生,然後在死後才突然覺醒,抗求你的公平正義。不要告訴我(也不要教育你的下一代)命運是半點不由人!這句話應該是動物為牠們自己說的,而不是已經掌控地球的人類的台詞,你活著時要做笨蛋,要無視你的同類的無限擴權,我真的不覺得,死後再給你機會回來伸張你的正義,這樣是公平。

我相信怨念的力量。我事實上覺得怨念就是成鬼的關鍵。我相信人世間充滿不公不義,但我也相信,這應該是你自己造成的──你活著時,沒有好好平權維護正義。
這樣失格的你,為什麼還有機會當鬼再回來?多幸運,也多不公。

可是再轉念一想,也對啦,除非亞洲人都不怕鬼了,否則這些不好好做人的人,被鬼嚇嚇也是應該的。這系統又忙又複雜,眾生皆諸神群魔共舞,人鬼界交疊無一不累,大概就是生而沒有好好過活的懲罰。

註(一):除非我不是人,否則我指責的對象自然包括我自己。

(二):並不因為我也錯了,所以標準就該變成我們全體都對。也不是因為我沒做好,所以就該默不吭聲、不去指出我們的錯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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