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3日 星期三

犯下有罪推定的你,去不去中國?

人權是每個人都有權依法律程序來公正地釐清是否犯罪不是被一些人直接做有罪推定然後再被丟一句「人權不包括犯罪」
不管肯亞案裡的台灣人,在未來是否證實為詐騙犯,就算調查結果是他們確實是,但在此時此刻直接就做有罪推定的你,無論如何就是犯錯了:你秉棄了法治。
若真依照你們的邏輯,無視法紀的你們這種罪犯,去中國被處理,也是剛剛好而已。
你們有沒有搞懂未審先判、有罪推定,是一種目無法紀的野蠻?那不關乎你的猜測是對是錯,就算結果你是猜對了,你也還是犯了錯。

每個人如果都依自己的標準鏟惡除害,一個社會還能剩下多少好人?納粹屠殺不就是這樣來的?那結果導致了什麼善?沒有!它甚至只讓好人也都變成了共犯!全國黑也全歐黑。

被消失的香港書商都認了無中生有之罪了,你能相信中國審得出什麼樣的真相和結果?情願讓中國去接收處理所謂的壞人,其實你這個人真的也好不到哪裡去,你也可以去被中國處理了。
(圖片來自網路)

13 則留言:

  1. 推最後一句!
    我真心希望這群人可以一起打包送給中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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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這件事本質是政治事件,也就是一中原則的馬政府對中國讓出治權!其實我不該談它的附屬品的,就像中國在那裡轉移焦點哭受害者怎樣又怎樣可憐,好像他們國風一向誠實無欺似的。我想台灣人民水準要加緊提升,否則即便馬520就要下台也沒用,我們的強一定要建立在人民的普遍水準,不然任何政治人物永遠都會得位就成叛徒,不要在失望這人或那人了,我們大家自己強起來吧,讓政治人物不敢再苟且對待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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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看到有人贊成犯罪的人都送去中國,連那個殺小孩的順便一下
    而下面也有人說好
    真的很無言
    很想問他:你真的清楚這件事的嚴重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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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以後你我都無須經過法律程序審查,隨便扣個罪,中國就可以抓人。我只希望這些人不要以為這種事只會發生在支持台獨的族群身上,世事難料,尤其是在中國,你絕對無法保證自己不會和有權者交集到(比如和某官二代開車擦撞到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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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案子中國跟馬先生和羅小姐用了台灣人最痛恨的詐騙案來開場.我承認我第一時間我想到的是讓詐騙犯統統送到中國關到死算了.但冷靜下來卻又痛恨中國這種蠻橫戕害台灣治權的做法.對這案子我現在的情緒真得很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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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國共兩黨的法院都是有關係就沒關係,但至少台灣並非只有國民黨一黨,要正正當當地依法律程序走完這事件,在台並非難事,更何況有22名台灣人只是被控非法入境,不是詐騙,而所謂的非法入境,很可能只因這樣:
      https://www.facebook.com/permalink.php?story_fbid=1191343684212222&id=100000098048622&fref=nf&pnref=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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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大推!
    "我們大家自己強起來吧,讓政治人物不敢再苟且對待我們。"
    怎麼覺得等520這天像等一個世紀那麼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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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也覺得!而且這隻馬真的不停蹄,真的打算賣台賣到最後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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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害怕小英上任後,光是處理"馬的"爛攤子就處理不完了!真是辛苦了我們的新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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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這已經是事實,任何和民意站在一起的人接手這爛攤子都會很辛苦,因為馬這八年來違背民意逆風高飛─ 現在才知他的逆風高飛是這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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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確實如此,希望人民要有自覺,我們納稅不是為了配合政府,讓他錢權兩得好快活,而是反過來,被公養的政府該聽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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