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4日 星期一


二十多年前我在中國當台胞時,有一天下班發現路況特別塞,當我們的公司車好不容易龜速抵達了塞滯點,這才發現原來是有個大嬸狀似被撞倒在路邊,車車都慢下車速來看,但無一人報警或上前幫忙,任憑那位大嬸獨自倒在路邊至少兩小時(我塞到那裡的時間)。這是在上海熱鬧的南京東路上。



另外我們有個工廠在福州,有一天我請司機載我到附近一家廠商看副料,平日一個老實大好人司機當日卻嚇壞了我,因為我們前方不遠處有群流浪貓,他居然意圖直接輾過去!我說我不趕時間可以等(等貓咪們散開),他回我「為什麼等?不過就是幾隻貓」。還好當時台灣人(尤其我還職高權重)的話很有份量,我下令他一定要等。這是在福州鄉下。

這些是我不太想回憶的恐怖,尤其是一場在大連機場的搶登機事件,白目的我要大家排隊,結果導致證件被人趁亂偷扒,我沒後悔這樣做,但後來報遺失補證的種種過程,仍讓我覺得生不如死。報遺失有什麼難的嗎?登天難!因為我的起程地和目的地雙方互推皮球,沒一處願受理。就更別說種種後續程序是多麼更加艱困,可我後來才知,這事要簡單也可以非常簡單順利,用利益打通關就是。我沒有,但我的公司有。

二十多年後中國改進了嗎?我昨天看了一個影片,那就是我知道的中國普遍氛圍,所以一點都不意外,要說意外的話,中國人居然不知自己是這樣,才教我覺得意外:


如果真有一個孩子這樣被綁走了,他會遭受些什麼可能的下場?我們永遠不知道。在台灣,殺童兇手王景玉,至少是立刻被附近一個車行的人聯手制伏了。隨機擄人殺人的神經病世界各地都有,但有情義的人民未必會出現,就像天黑是必然,點燈人則未必有。

我覺得更恐怖的,於是是冷漠的人民,但幸好台灣人不是這樣。台灣還有點燈人,這其中的一盞燈甚至來自受害者本人!於是儘管我們也會天黑,卻一點也無須恐懼。

老想著徹底消滅黑暗,是不可能的,因為殺無赦自身就是一種黑暗,以殺制殺、以暗蓋暗,帶來的怎會是光明?只有點燈人越多,才是。我雖很遺憾難過台灣出了這種恐怖事件,但我更訝異驚嘆台灣在黑暗中,已能發出如此的光亮。基於此,我一點都不再覺得台灣不能住,所以那些失望的人,移民出去也好,他們反正不會是任何地方的光亮。



8 則留言:

  1. 我想移出去的理由是因為台灣不是一個國家,我不想要我的小孩繼續這樣的命運,不是因為台灣人心不好,我曾經因為救路倒阿嬤錯過考試該科被當掉。就是因為知道中國的黑,所以不想要孩子停留在被對岸統一的可能。
    如果台灣可以正名然後入聯,我第一個留下來,不過我看很難,小英連要維持現狀我都覺得不太可能,你想維持現狀,中國,其他國家可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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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移民是一個人的自由也是權利,我文章所指的是那些硬要趁機談廢不廢死,然後自以為台灣已經廢死,讓她好失望好擔憂台灣無正義的那種人。
      我自己正式申請美國公民也是因為馬英九當選總統,我很了解台灣人沒有國籍的心情,尤其我們地位未決的處境是國民黨造成的,台灣人沒有義務任憑國民黨耽誤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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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的網誌的自動過濾留言功能常有判定失準的狀況,不過我都會去檢查,留言若無立刻顯示出來請稍安,我一旦看到就會把它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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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作为一个大陆人民,我对你的这篇文章竟然无言以对,想反驳但又找不出任何强有力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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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相信這情況可以被改變的,只要你們多數的人(包括受害者不反過來誣陷幫他的人)願意拿出良心和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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