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0日 星期四

祝福


有個朋友和交往十年的男友分手了,那個男的從頭到尾都說自己不婚,可是,他現在有點想婚了,只不過,要娶的不是她。



要說男人的話都不能信,也毋須偏激如此(不必自此不信並斷絕了愛情),只是身為女人的我們,最好要有一套自己的準則(停損點):人人都會結婚,沒有結只因還沒遇到那個讓他不顧一切的人。當發現,妳不是他奮不顧身的那位時,妳就最好開始計劃自己的青春,要拿多少和他耗?早點設定好,別豪賭,也別把自己的命運放去隨波逐流。

因為,一個想離開的人是千軍萬馬也拉不回的,男人女人都一樣。
妳永遠無法賭他絕不會遇上那位,因此就只好和妳庸庸碌碌過下去。人生若是棋局,妳無法掌握他的,也至少能掌握自己的,妳不知道他要不要妳,妳至少知道妳要妳自己,不論有他或沒有他。現在不能配合的,以後也不會突然就可以了,如果能,那是僥倖,是一點都不能依賴的一時運氣,隨時也會再失去。

坦白說,我覺得他不是個人生好伴侶,得到他的人並不幸運。坦白說我覺得妳應得更好的人,雖然現在被打擊到的妳,應該不太相信次貨都拿不到,怎能妄想會得到正品?可以的,人生很壞,就壞在它不可靠到任何事都可能發生這種情形妳不正好目睹了。妳的痛,正是他那不可測的狗屎運。

而妳也會有妳的。我深深祝福!



38 則留言:

  1. 感覺上身邊總有一、二位朋友會有此情況
    我朋友也有發生同樣的事情
    交往了十年了
    其實也會想結婚
    但男方總有一堆理由
    後來發現對方劈腿
    然後就離開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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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上次妳的留言我回不到(因為留言板滿了,我連讀都讀不到),先向妳致歉一下。
      至於說感情,我真的覺得說不婚的男人是不夠愛罷了,已經看過不少這種人後來還是結婚了,而且往往娶別人。這世界很現實的就是女人的青春比較短(如果考慮生孩子的話),所以女人自己真的要小心,尤其是遇上那種說不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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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哇~好巧哦!昨天才看ptt類似的文章,想不到今天就看到妙分享了
      https://www.ptt.cc/bbs/Boy-Girl/M.1457509795.A.D67.html

      要是男友都說這麼清楚明白,女方還是無法痛定思痛提分手,
      是不是只能怪自己了,怨不得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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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上次是剛好看到妙在博客來的新文章
      因為是說到那奇妙的圖書館小屋
      我之前在其他文章上有看過介紹
      真的覺得那點子真的很棒
      其實有在其他地方看過類似交換書的小圖書館,不過都要登記一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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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朋友那前男友滿過份的,明明不想跟我朋友結婚,但又一直咬著不放,一直讓她有會跟她結婚的感覺,但其實並沒有要這樣做,後來因為我朋友也三十歲了,也考慮生小孩的問題時,倆人的問題才顯現出來(忘了說,他們是遠距離戀愛);發現男友的不忠也好,讓她看清這男人的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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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鄉民那篇文裡的男生,至少有一句話說錯了,女人因為有高齡難孕及生孩子的安全問題,所以女生的青春真的和男人的不一樣!會這樣說的男生表面上好像很公平,實際上是非常不體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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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到的那種圖書小屋是不必登記的,靠的通常是大家的自律,所以聽說也會有老鼠屎:有時會有一些爛人去放不適宜的書,所以有些圖書小屋也惹過去留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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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如果是因為原生家庭的關係而對婚姻沒有好感,進而不想結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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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為家庭的關係恐婚或不婚=不想和妳結婚
      純粹說謊=不想和妳結婚
      所以不管這人說的是實話還是謊言,兩者都指向不想和妳結婚的結局,想婚的一方就要顧及自己的心願而不是別人的,無須去搞清不婚者的真偽,因為兩個人能長久在一起無論如何都是要互相的,很顯然這裡面有人不願互相,繼續在一起也是失衡的,遲早會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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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實對方也很明確的闡述了不想結婚的念頭。但當事人還是暗自期望或許過了30歲對方就會改變(成長)...甚至說服自己,能夠同居一起生活,沒有結婚或許也沒關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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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很多人都在說婚姻只是一張紙,有沒有都沒關係,同時,台灣的通姦又遲遲不除罪化,這是很矛盾的,一方面不相信法律能保障婚姻,另一方面又要法律定要保住婚姻。我只相信真正愛我的人一定會想盡辦法給我保障和保證,沒愛到願意給我這些最基本的,只說明了我遲早會被出局。希望女人都要有這種自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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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他不是不想婚而是不想跟你結婚( ̄▽ ̄)ノ
    很多女人看不透這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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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由於被騙的通常都是善良的,我也不忍苛責,我只希望人人都要記得愛別人也要愛自己,愛不是無私的,希望打破這種教條觀,因為人只有先能愛自己才真正愛得了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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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說得太好了,他不是不想婚而是不想和妳婚.
    過去的我,曾經深陷其中,從到到尾我都不責怪對方,只會怪自己看不透看不清.所有人都知道他騙我,但我卻持續了幾年自己騙自己的日子,直到有一天突然驚醒,真正覺得自己真是白痴一枚,其實他沒有這麼好,也對我不夠好, 我當時究竟在鬼迷心竅什麼, 應該要愛自己多一點,而非讓他這樣折磨我卻不自知或是不敢面對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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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至少妳醒了!這是最棒的事。也是自己能給自己最好的禮物和祝福。其實醒過來的好處很多,尤其自信心也會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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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醒過來就好像是打斷筋骨顛倒勇,自信心增強一甲子功力啊!也很感謝他讓我知道自己要的是什麼,可以找到屬於自己的幸福,每天都過得幸福又愉快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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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總覺得.....妳要謝的是妳自己而不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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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謝謝妙點醒了我, 我真的從來沒想到要謝謝自己, 謝謝自己夠堅強, 謝謝自己有勇氣面對錯誤與失敗, 謝謝自己願意放下一切,心中沒有任何的怨念, 也愈來愈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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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確實是自己啊,我想任何陷入分不分的抉擇的人,絕對都會擔心未知的未來,他們想像的未來一定都是「沒有他更慘」,所以一個人能理智並勇敢起來認知「沒有他不會更慘」的事實,是很不容易的,絕對不要功歸對方,不要虧待自己的勇敢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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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關於「人什麼時候才會真正覺悟跟放手?」這個問題,我覺得是只有在終於「受夠了、痛夠了」,才自然會放下,到那時候要他再硬撐一下都無法的。

    我聽過一個說法是這樣:很多人可能聽起來是理智上知道要放棄什麼,可是情感上卻身不由己,但事實上,那仍是理智計算的結果,也就是非要見到棺材才掉淚,理智上才會真正確定。或許也可以說是思想跟觀念上的慣性,慣性是宇宙間最頑強的玩意兒,就像我們長大之後才長期沈浸在一個只有外語的環境裡,腦袋裡卻還是習慣用母語思考跟理解這個世界感覺更舒服,因為過去累積這個母語習慣的時間已經太久了。

    若要說不公平的地方就是,若從小不是在一個很被允許自在表達跟做自己的家庭裡長大、甚至被很多教條規範權威限制的,那麼''愛護自己''的本能就被壓抑的越深,要喚醒這個本能,就需要經歷更多的''痛'',有時我懷疑有人被壓制得太過極端的,終其一生都沒能徹底喚醒這個本能,表面上看起來很可憐,不過更殘酷的真相是,那才是他們的「習慣與舒適圈」,端看有沒有人一起繼續撂下去,要有其他人一起才能形成一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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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也認同習慣是一件超恐怖的事,而且非常不容易對付!
      不過我個人由於是個從小很叛逆的人,很多事我不見得會和父母直接對衝,可能就只是偷偷自己幹,或先斬後奏之類的。我的個性一直沒讓我習慣於家庭或學校給我的教導(雖然我得說,家庭及學校對我的影響和干擾還是很大),套句殺人犯的父母會說的話,「我就是管不動他,能怎麼辦」,我想我的父母應該也很想說這句話。
      我不是要指責父母,我是要突顯人還是有自己天生的意志的。若把自己的習性都賴給生長環境背景,恐怕不是那麼公平。我想乖巧聽話的那種人,很可能自己天性就是傾向這樣。更有可能是一種自己早就做出的選擇而不自知(聽話能給自己減少很多麻煩/聽話對自己的利益更大,所以我還是選擇聽話吧)。
      所以我個人比較傾向認為習慣是自己造成的,雖然我太贊同習慣的恐怖與難甩。
      一個人若真的不喜歡某事,應該會用盡心力去逃離,而不是讓自己習慣。沒脫離大概只能說,那個人還沒真的那麼討厭那件事,或是兩者拿來相較之下,覺得選擇去習慣,自己的人生會比較不辛苦。總之那還是自己默默做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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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也常懷疑,應該多少一定也有天生個性的關係,決定一個人會軟爛下去、還是置之死定而後生。

      因為在跟同一對父母生活的原生家庭中出生的排行順序、或性別的差別待遇 (台灣仍很盛行的男尊女卑等),也會造成手足之間不同個性命運的一個因素,那同性雙胞胎呢?他們雖然默契驚人、卻往往面對同一件事的本能反應還是會有差別。

      我覺得會讓自己繼續習慣的人,就是看準了在他有生之年,都會有人陪他一起忍受爛攤子,他們更在乎的只是有沒有人一起,而軟爛本來就是比為自由付出相對代價來得更容易、佔更多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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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我還滿喜歡妙在愛情上安慰人的方式,其實我覺得過去我常聽到一些根深蒂固的說法跟觀念,例如分手、被甩時,對當事人說:「下一個會更好!」,或是「治療情傷最快最有效的就是發展新戀情,你只是還沒遇到對的人」,包括上面網友提到的「感謝曾讓你受傷的人使你成長」....等等,其實這些盲點經常才是讓人一再重蹈覆轍的原因。事實上,

    如果一直沒有靠自己主動煞車跟跳車,是沒選擇了才被迫被拋開,那麼下一個極有可能並不會比較好 ;

    治療情傷最有效的不是新戀情,而是類似的模式跟對象終於讓人痛夠了,才終於要在單身時搞清楚自己 ;

    我不知道有沒有所謂對的人存在,但我還滿確定人要自己先成為那個對的人、為自己做出最好選擇的人 ;

    如果不是自己夠強、夠有勇氣,那麼不管遇到幾個讓你感覺受傷的人,你都不會蛻變成長。

    然後結婚這件事,與其以此判斷或磨練男方的心意,我在想更重要的是它針對的是一個女人對自己誠實的程度,它可以只是一張紙,也可以不只是一張紙。如果不是自己真心覺得不跟某個男人結婚也完全無所謂的話,還是早點清楚表明自己是要體驗婚姻的,不然停損點到了就一定要放生。結果它最終還是在考驗女人能不能沒有某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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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喜歡你說的「自己先成為那個對的人」!
      至於說結婚(那張紙),我其實覺得很一言難盡,就像我對世間很多早已形成的規章法條都很不滿。可是我不會因此就脫離人世而活(地球上也沒那種處女地讓我去遁世)。因此,舉凡世間法律要保障我的,我絕不會不拿,既然我不得已只能生活在其中。(那真的是個逃無可逃的問題,我最多也只能選擇投靠一個我比較喜歡的國家的法律。)
      我不能因為天下沒有合我口味的東西,就決定不要進食。愛情和婚姻不是一張紙可以保護的,我完全同意,但,我覺得那張紙保護的並不是婚姻,而是「離婚」後的生活。我不討厭有人秉棄以法律來規範婚姻,但我痛恨有人藉著法律來逃脫做人該有的責任,很不幸地,多數爛人都是後者,就像我們印象中的,法律似乎經常保護到壞人一樣。基於此,我不鼓勵台灣女人連紙都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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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突然發現,結婚 (得到那張紙),竟是為了萬一離婚,怎麼好像有點諷刺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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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妙妙 這篇文章 好警世 哈哈 是警惕我自己啦
    有時心裡清楚萬分 行為還是一錯再錯
    或許真要痛到不行了 病到非得吃藥 人才會乖吧
    看到大家的感觸 很受用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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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讀友們都說得很讚,謝謝他們吧,因為我本意只是要鼓勵我那個朋友罷了(但我的鼓勵實在好剛硬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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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給別人感覺也很剛硬。但也是我們給別人永遠最柔軟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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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以前我曾經聽從他人建言試圖要改,但後來發現不是那塊料的,永遠成不了那件事。想通其實一樣米養百樣人,天下自是有我們的有緣人,很多話,不須全世界都認同,有緣者自會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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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大部份時候也是個大黑臉,這若在台灣還身為女性更特別難生存,我有在試著有時就惦惦、不要管,人只能做好自己,不過有時一些網路上頭腦還清楚的人也會帶給我受用的啓發跟觀點,能交換些想法還是不錯。

      在網路上的我對陌生人也更剛硬,現實生活中的我其實比較柔軟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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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真的!! 謝謝大家及妙妙以及 妙的朋友 ^^
    老實說我也是看了這則硬鼓勵,才產生鋼鐵般的意志
    真心感謝所有人 讓我有勇氣 祝大家 皆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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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妙,我好久沒有看你的blog,一看覺得你越來越「硬朗」啊~我欽佩你的自信,也很喜歡你的直言,我也自認自己鐵血派的,無論對別人還是希望別人對我,不過我也因此失去了一個好友....這是另個故事了。

    我想說,我一直不明白何謂結婚的意思,結婚的概念、意義是什麼呢?對我而言,兩個人想要一起攜手邁向未來進而共同生活互相照顧,即滿足了之於我的所謂「結婚」。我明白律法之於婚姻的效力,但除此之外,我也想不到其他因素使得「結婚」和「共同生活」有什麼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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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其實你說的一點也沒錯,如果兩人之間有真情,是不用在乎那個儀式或那張紙。不過問題也出在,如果兩人之間有真情,你倆任何一方都會自然想要給對方安全和保障,這時候就很難不去想到法律上的問題:如果你(或他)出意外了,你(或他)的家人會想到你(或他)的後續生活嗎?坦白說,即使是我和我的原生家庭這麼友好,我都意識到我家人將不會去想到大王,他們會覺得大王很有能力足以照顧他自己,應該不會想把我的財產(如果有)分給他。
      不過在我的想法裡那不單純是錢,我原生家庭每個人也都很好過,其實他們也不需要我的錢。我的感覺會是想把我的東西留給大王,不過如果我們沒結婚,這個決定權將會落在我家人身上,而不是大王。即便你生前已立遺囑,依台灣的法律,血親關係之親人還是有很大一份的特留份,那是你的遺囑也無法更改的,除非你的伴侶是合法結婚的伴侶
      真愛談錢很俗氣,但我說過了這不是錢的問題,這是想為對方付出的心意,想照顧對方的情義,那張紙的重點就是在此。
      人如果有一個很好的伴侶關係,就不會覺得原生家人的重要性絕對大於另一半。我們天生保障血緣關係但卻沒保障伴侶,這就是法律存在的必要性,也是同性婚為什麼要爭合法的主因,尤其人一上了年紀就會了解健康平安不是永遠存在,壯年以前沒人想過自己有一天會無法工作或無法生產,不會覺得那種保障有什麼重要,不過我們都會失去青春,我們自然會想到要照護另一半可能的不測風雲,即使對方現在很好、很有能力。那就是我說的心意。
      (你說的攜手邁向未來、共同生活護相照顧,我想你是沒預料過天會有不測風雲,沒想過其實這不是你們倆的意志就能實踐的事,萬一,拆散你們的不是你們之間誰變心,而是一場不幸的意外呢?另一個被留下的,該怎麼辦?真情的心難道不會想這麼遠,只會盲目地要一起邁向未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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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明白你說的那份保障的心意。我也真的沒想過意外的可能。關於婚姻平權,我認為無論現在的婚姻制度如何,都應該給予每個人選擇的權力。經你這麼一說我更瞭解法律之於婚姻的效力與所帶來的差異,而我的感覺是,這樣的法律還滿歧視單身者的....,沒有結婚就不能自己決定死後的安排?我對婚姻(制度)還有很多需要去瞭解的,同時也有很多疑問,而我想我在意的更是每一個人無論在什麼狀態是否都有被保障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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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你如果還健康且好好地活著,你的權利當然還是你的(有被保障),但,也別說去世了,就算只是昏迷不醒,人都無可能在那種情況下自己做決定,這時法律保障的就是你合法的親人,如果你的另一半沒名分,那他就只是個法律上的和你不相關的人。
      我想相愛的人可能不少人會想,「如果我另一半出事了,我活著也沒意義了,所以給我保障也沒有用」,連我都這樣想過,但,我也想過那種悲痛可能有一天會漸退,可能終究你還是會顧慮到你還擁有的親人,可能你有一天會打起精神活下去,如果有這麼一天,你不但會需要幫助,還會需要保障。
      西方國家的法律比較完善些,不少國家都是只要你們同居超過某個年限,即使沒結婚法律也會視你們為夫妻,讓你們擁有和夫妻一樣的保障,不過不是台灣,台灣的婚姻相關法律非常落後,所以台灣人更要有自覺,只有個人實際付出行動去將一個關係合法,才是真的。所以當西方人說那張紙不重要時,台灣人是沒同樣的背景條件跟著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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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同意台灣的婚姻相關法律非常落後....謝謝你的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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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希望台灣至少能採用像西方國家那樣的,同居超過一段時日自動視為已婚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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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最近同婚平權的議題特別讓我覺得台灣在很多方面都很落後。先前與妙討論法律和婚姻的關係,我說不出來的其實是從集體層次去看婚姻這件事,就個人而言,即使覺得現行的制度不完善(對婚姻內外的人而言都是),但只要個人可以很幸運地在法之下自行安排(例如雖然沒結婚,但直系親屬都通情達理的願意遵照並執行死者的遺願),或許就能解決體制的不完善,而重點就在這裡,有多少人沒法這樣子做?我就有朋友想結婚,但因為自己有負債而沒有辦法結婚,而因為各種不同的原因無法結婚,便無法使自己及對方得到法律上的保障,又有多少人在婚姻裡面受盡各種壓迫而沒辦法離婚的?

      我對台灣婚姻制度其實一知半解,但就身邊及聽過的經驗來說,目前台灣的婚姻制度,很難讓我徹底覺得,現在所追求的真的是「婚姻平權」--這樣的婚姻制度真的是平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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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你說的沒錯,其實婚姻平權首先應該要是這個婚姻制是健康的。我們就算是一知半解地了解,也能感覺到台灣的婚姻法其實不太健康,這樣就會不懂要不到的人是在爭什麼?爛東西是有什麼好爭的?
      不過很多法律的產生,甚至包括其呈現出來的鬼樣子,都是始於當地人的人性──這麼多年來我也陸續講過通姦該除罪,但,在台灣我們都看得到,那些提通姦除罪的人,是怎樣激怒到更廣大的眾生。我們都可以感覺到,離婚之所以在法律上那麼難,就是因為太多人指望著法律保障他們的婚姻,就算愛已不在,配偶的名分還是不能輕易被摘除,包括身分證上是否要有配偶欄的議題,我們都可以明確感覺到台灣人的不安,所以法律會變成這個鬼樣子,完全是這些人性的顯現。甚至可下註解:台灣人就是怕婚姻沒被保障。
      從一個扭曲的角度來說,台灣目前的法律確實有保障著假面夫妻族群,所以家暴族群要離就跟著沒那麼容易。並且,從這個扭曲的角度來看,很難離的婚姻確實是有強大的保障效果!而這就是台灣人要的。看,台灣人是多軟弱不勇敢。
      不過這樣有保障的婚姻,我們還是不能說同性戀者不如不要爭取了,我們也不能放棄平權化的要求,因為明眼人該看得出這婚姻制的不公平,不平權,它最爽到樂於當假面夫妻的族群──我想這也是為何有那麼多人會出來阻止婚姻平權的立法或修法,因為一旦變動了,原本最爽的那一個族群,會有「保障將被動搖」的被威脅感,或許他們並不在乎同性戀可不可以結婚,但他們擔憂著一旦變動,可能隨後又會帶動出更多的修法,那他們原本的保障就不再是不可改變了。
      不過這也是我覺得平權仍要爭的理由,因為我也相信改變會帶來改變,動搖後會有更多機會動搖,說不定就因此,婚姻制度會終於健康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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