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5日 星期四

真與好


挖挖哇聊到香港特首夫婦和他們的女兒的衝突,鄧醫生解釋了子女有時會故意做出「逼出父母的真面目」(或說撕破父母假面)的行為,這段讓我很有感。

但我覺得這種行為不只存於親子關係,朋友或情侶之間也會。


前幾天,看到我某個噗友分享了一段話:
『如果你為了取悅別人而偽裝自己,因此得到別人的喜歡,那麼他們喜歡的其實不是你,而是你的面具。』
表現真實的我,敢笑、敢怒、敢言,交往友直、友諒、友多聞的朋友,不必寄望讓每個人喜歡,或者鄉愿的為了去應付每一種人,而戴上假道學、假幸福的笑臉面具。
不知道的人,只是喜歡你的面具,了解你的人,反而會瞧不起你的虛偽,離你而去。

至少我傾向這樣,我若想認識一個人,我並不在乎他表面看起來多好,我希望認識真正的他,我反而覺得唯有真正認識了這個人,才能判斷好壞。我對一直在他人面前呈現美好狀的人會失去耐心,尤其如果這個人又堅持不讓人越過他的表象之後,那我有時也會故意做出逼他顯現真面目的事,因為面具再美,也只值一眼,最多兩眼,對我來講已經很夠了,請別讓我看一生。

但我並不認為人人都有假面,通常和我合得來的,幾乎都是慣以真面目示人的那種人。即便他們也有為了討特定人士喜歡而做作之時,通常也不會撐太久,就像有些人怎樣就是不習慣化妝,卻不代表他一次都沒化過。

我不太認為現在的自己還留有什麼假面,尤其這幾年大舉得罪讀友,但我最終的感覺不是後悔,竟是滿意。因為我不想要誰喜歡我的表象,那總之不會持久;我也不要誰對我有他自己的寄望(我的人生為什麼要成就你的寄望?如果我都不孝順父母了),不要誰在我身上套上某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如果你不能喜歡我的真,那我就是不好(對你而言),請離開就好,無須逼我去當別人或戴上美好假面。真和好,我決定真比較重要,我承認在太多事上,我就是只能當很有缺陷的我自己,今後尤其仍會是這樣。

特首的女兒,我想她要的是能真心相待的父母,而不是美好的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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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6補充:「暴」有時候是有它的正面意義的,如果當年的黨外人士沒有試著越過國民黨的種種國家級的防線,去爆落對方一小塊的面具,哪會有後來越來越多的人民,終於認清國民黨真實的模樣。時至今日,我們還是常常聽到不喜歡民進黨的人,說出的理由是「因為他們很暴力」,我經常覺得人們對暴力的恐懼和排拒,實在到達病態的地步,就像有些人死也不接受開刀(侵入性治療),寧願去吃所謂的不傷身的偏方,送命。

「暴」是好是壞,應該取決於它被用在什麼地方、為了什麼價值吧。世上有光憑一張嘴就勸退獨裁自動下台的例子嗎?如果惡魔的野心有這麼不堅,那就不是惡魔了。

而多少人又以愛之名,一直在做傷害別人的事?而和諧卑屈就真的救得了蒼生嗎?舉起槍桿的美國人,和「鼓吹和諧」的中國人,各自造就出什麼樣的國家?
是真就會走到好,就算真的面貌不討喜,總讓不少人在第一時間怯步;可是假好偽善的,永遠抵達不了真。


真相並不傷人,是你曾經誤以為真的假象,才傷。
那個你曾愛過的人,
你其實是心碎於,他原來不是你以為或期待的那個人,
心碎於,他原來這麼會包裝掩藏,
心碎於發現自己的無識無明,
而不是真相。


13 則留言:

  1. 有聽說特首妻多次毆打女兒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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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外人難以確知一個親子關係惡劣的演變細節,我只能說,我的想像是女兒太難管教,所以被打,可是女兒之所以變得如此難管教,正是因為不服父母的虛偽。所以她也被目擊公然對母親呼巴掌。他們可能沒有誰是家暴受害者的問題,又或是雙方都是受害者也同時是施暴者?就是溝通不良到只能以暴力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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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倒是覺得有很多時候,
    是習慣了被暴力這件事而不是拒絕被這樣對待
    不論是肢體型式的還是言語型式的
    而更可怕的是早已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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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所以我曾說過,有些事是永遠都不該習慣的(麻木)。另,香港特首家真的有我們所認知的那種家暴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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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其實我就是特別欣賞妙的真實!我也無法當個稱讚跟迎合別人的虛偽的人,但我所成長的大環境卻反而常讓我以為,我的批判是我的問題!這年頭像妳這般勇敢跟會深入思考的人應該確實屬於少數,我無法想像這世界若完全沒有無法虛偽的人存在會是如何無聊。
    也無法理解,為何對許多人來說,虛偽 =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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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因為他們覺得不傷感情更重要,他們更喜歡圓融的人生,中華文化的那套精髓,至今仍很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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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所以我在想,那是他們對「不傷感情、圓融」或是「愛」的定義正是我無法理解跟認同的地方了。
      那必須徹底無視於自己的內心世界品質,將自我價值與自我認同的責任完全推給別人,甚至因為沒有所謂「自我」的概念,所以有人若跟他們暗示:「你的控制與權威責備不見得是為誰好,因為那其實是你從別身上索取自信的方式、來填補你內心持續擴張的深深自卑與匱乏,那並不是你口口聲聲的愛與給予,而是掠奪。」他們仍真心不這麼認為跟承認,仍一直堅持他們都是「為別人好」。

      我在歐洲認識一對在這三十多年的大陸華人家庭,就算在家關起門來每天崩潰吵到整條街聽得到、外國鄰居都報警抗議幾次了,踏出門面對外人時那個最河東獅吼的媽媽一定要化完妝、ㄍㄧㄥ到底,保持他們自認為鄰居面前的「完美形象」,她對自家人說,華人都很虛偽,對外國人她又語言不通跟不熟、所以也討厭,因此她在這半輩子完全沒有親戚以外的朋友,她自己說她人那麼好、為什麼所有人都辜負她。她曾強迫我接受她的衣服當作送禮 (沒有什麼名目,她只是想顯示她''人很好''),我客氣婉拒,她直接很怨恨的瞪我。
      但有人跟我說,她自己還真不知道她堅持化好妝的表情其實很猙獰、說她也是受害者。
      我或許會同情她的無明與軟弱,但不覺得她是無辜的。

      沒有「自我」跟「愛與肯定只有自己能給」的概念之人很令旁人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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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所以西洋才會有那句話:通往地獄之路是由善意舖成的。東方人比較不懂別人的事別干涉之理(人應尊重他人有權處理他自己的事),他們比較相信只要是為了別人好,就有干涉的十足正當性。其實這種錯我也犯過,我就不重複那個故事了,自己認為的好和別人認為的不一樣,這道理我們都懂,可是在很多時候,就是會完全忘記了,只一心想著自己是在愛人。
      實話說這種體認不容易,不過到了某個年紀時,還學不會就沒有藉口了。所以我比較鼓勵大家愛自己,你用你的方法愛你自己,總不會錯,不須要強愛別人,尤其當你的愛並不受別人歡迎之時,你就要知道,別人要的不是你那種愛,不管你自覺它有多好。
      還有東方人的沒有自我,可能和受到的教育有關:他們常誤以為沒自我就等於無私,而無私是個很好的東西。這是我們教育上的不精確之一。總沒把這兩樣東西各別講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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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曾聽過一個見解是說,自私有分兩種,第一種是自愛型的自私,第二種是傷害型的自私。自愛型的自私,是以「先把自己顧好、從自己得到幸福感與能量了,給出去的愛才是自然而然而非強迫交換」為中心思想 ; 傷害型的自私則是沒有自我、付出的目的就是為了渴求跟索取。在第一種自愛型的自私的人眼中,第二種高喊自己「無私」的人,正是更具毀滅性、兩敗俱傷的傷害型自私。華人的教育中缺乏的是強調人某種程度上的自私的「正面意義」,如果第二種人一定要用「自私」這個詞給第一種先自愛的人定罪的話。

      並且也因為儒家思想的影響,華人社會太過神格化父母的愛。事實上很多傷害型的自私的人 ,既然都不愛自己了,也沒有能力給人真愛。但華人的觀念就會告訴被父母情緒勒索的子女:「再怎麼樣你都要體諒父母,他們只是''太愛''你了。」我認為用「太愛」來解釋一些父母的偏差,而不是用「沒有能力給真愛」,實在很誤導。難怪很多人在愛情上,沿用從父母那邊學到的「愛的方式」來愛自己的伴侶,還始終以為那就是真愛、怎麼感情一直不順。

      我前陣子也為了一個跟我感情相當好的年長女性在愛情上的問題而猶豫,我到底要不要「為了她好」而多說什麼,因為她在愛情上是偏向第二種不自愛的依賴型,所以也不意外的老是遇到自卑控制狂的老公或男友、一再挫敗。我們旁人對她的愛就只能不再多說的陪伴。真愛不容易,有時必須默默的眼看著愛的人去付出很大的代價、做他們自己的功課。

      至於那個香港特首的女兒,外界角度看到的是一個子女對父母動手的「結果」,而至於為什麼會有這個結果,其實才是深究的重點。

      我剛才想到一個前幾個月所看過的更令人震撼的新聞,簡單的來說就是一個在加拿大的華人家庭的年輕女兒,聯合男友一起雇殺手殺了自己的父母,因為她為滿足跟符合父母對她「完美」的期待而始終在演一齣不像自己的人生、慣性說謊,後來她終於受不了了來自父母的壓力而犯下這個案。當時母親不幸身亡,父親有活下來、顏面毀容。新聞有英文跟簡體中文版,或許台灣的媒體上沒出現過:

      http://torontolife.com/city/crime/jennifer-pan-revenge/

      http://torontolife.com/city/jennifer-pan-revenge-simplified-chinese-translation/

      這個家庭風氣跟我上一次留言提到的我親身接觸過的一個歐洲的華人家庭滿像的,兩個成年孩子拼命為了滿足父母堅持不卸下的自欺欺人的面具跟藉口、沒有被允許過表現真實的自己,始終活在慣性說謊跟人格分裂裡,然後父母若發現子女在說謊就更加責備,絲毫看不見,父母本身的責任居多,畢竟子女一出生可以說是一張白紙。

      在上面新聞裡這個代價過高的悲劇裡,不管是那位在坐牢仍繼續說謊的女兒Jennifer、存活下來仍然沒有看到自己在其中的責任的父親,若要在有生之年走出這件事的陰影,那已經超越去爭議「對或錯」的層次了,而是什麼樣的華人圈常見的家庭教育,造就這些「壞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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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有時候我會不了解人老了為什麼會覺得很無聊,這世間有很多很多事,就算是活到老學到老也都學不完,因為時代也一直在往前進,生活環境和狀態不斷改變之下,很多觀念也都須要一再更新,實在不是固守傳統價值就能應付的。
      前幾天我看到一個新聞,有個獨居老人在北市某公園上吊自殺,留書告訴他兒子說,他自殺是因為已經受不了孤單寂寞了。這則新聞讓我很痛苦,我不知道這兒子以後要怎樣面對這種罪惡感?我想著我公婆都各自有自己愉悅正常的老人生活,沒人須要子女的陪伴來解除孤單寂寞。可是我深知台灣不是那麼一回事,台灣的所謂好父母,總為子女付出很多,甚至可以說打從子女出世後,就完全放棄自己的人生(說得好聽些是為子女犧牲),不過他們老了後,也期待子女回饋。可是子女們也不是心狠,他們有自己的人生要顧,有時甚至還有自己的伴侶和下一代要顧,哪真能有辦法常陪父母身邊?
      我感覺這種事在台灣已經是個惡性循環。我感覺當父母的人不該當得那麼好(為子女無私犧牲什麼的),他們就算有了孩子也不該放棄自己的人生(甚至第二春),所以他們老了之後就還能延續自己一路以來的人生,不會回頭指望子女。但身為一個台灣人且算敢言的我,都覺得要講這些,很有驚世、叛逆、不孝的罪惡感了。這種傳統價值彷彿出生就烙在身上,就算自己不認同也不敢「教壞大眾」,看這威力是多麼強大。
      對與錯,於是根本不敢多談。
      我想我也只能寄望現在還壯年的為人父母者,希望你要提早預想和準備自己未來的生活,不要到了老年後才發現,即使不想卻也還是只能寄望著子女。不要太否定排拒西方思維和制度,我認為那其實是我們的解答。台灣人在感情上尤其該培養獨立的心,不要那麼渴望或仰賴他人的愛,不管那個他人是父母、伴侶,還是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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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有沒有家暴也好,不管在什麼地方打人就是不對的。我覺得這件事如果哪個女生換成了是別人而不是特首的女兒,整個新聞就會很不一樣。我不喜歡特首,也沒有喜歡他的家人,但是我還是覺得這樣在公共場合打自己媽媽的臉就是不對的,(其實打誰都不對)我覺得報紙把這件事寫成有好戲看這種態度真的很歪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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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我得承認我這篇文章寫得不夠好,我終於有這樣的自覺。我的本意是:對錯先放一邊(畢竟我們也不知事實所有細節,所以不要光憑表面所見斷是非,就算它看起來顯然是怎樣),我的目標是暫放對錯,去思考「反抗」/甚至「類似暴力」,其背後的涵義。
      我不是要幫暴力說項,不過我已經知道天下確實有不是的父母,所以論是非並不是我文章要走的主旨。我也不想查清他家是否有家暴,因為那也完全不是我寫這篇文章的目的和主旨。我就是沒寫到精確、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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